一段告知重复无数遍,一顶帽子连湿好几天
跟着交警雨天执勤,记者最大的感受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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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违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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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子湿漉漉 |
本报记者 陈哲 实习生 许金妮
通讯员 谢晓颖
下午5点半,当大多数上班族结束了一天工作时,杭州市下城区交警大队武林中队民警陈勇森则迎来了一天中工作最为繁忙的时刻。
二月的杭州,寒气逼人,加上连日雨水,路上又湿又冷。环城北路密渡桥路口,在雨中执勤的陈勇森手指被冻得通红,可他依旧站得笔直,忙碌地指挥着交通。
“交警同志,我急着送外卖,还一分钟就要超时了……”陈勇森拦下一名骑着电瓶车逆向行驶的外卖小哥,对方恳求道。“我理解你的难处,但法律还是要遵守的!你先去送外卖,一会儿回来接受处罚。”短短几分钟内,陈勇森接连处罚了三名外卖小哥。“体谅归体谅,违法了该处罚还是得处罚,不提个醒,下次出事故了可能就是大事了。”执法态度上,陈勇森很坚决,可对于执法方式,他又很灵活。
晚上6点,晚高峰持续,陈勇森的执勤也在继续。敬礼、摄像、念交规、开罚单……这样一套动作,在半个小时内陈勇森就重复了近20遍。“高峰期加上下雨天,违法的人较多。”陈勇森说。
雨连续不断地下着,陈勇森的帽子和衣服很快就滴出水来。但由于需要操作“警务通”,为了方便,他没有撑伞,只是一遍遍地擦拭着“警务通”,“这机子打湿了,触屏就会受影响,执法效率也跟着受影响,所以尽量不让它湿。至于帽子和衣服,我们都习惯了,下班拿回家晾晾就好了。”陈勇森告诉记者,其实他有好几套警服和帽子,但平常出勤他一般只穿那一套旧的,因为经常会遇到特殊情况弄脏衣服。
趁着执法的空隙,陈勇森跟记者说起了工作感受,最让他烦恼的是少部分群众的不理解,“有时候我们依法处罚一些人,可他们不理解,以为我们是故意刁难。其实,我们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方式。”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陈勇森都会让处罚对象在旁边观看他们执法,“只要看一会儿,看到我们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他们都会心服口服”。
晚上6点半,陈勇森的下班时间到了。可此时,路况还是拥挤,他依然顶着湿漉漉的帽子,坚守在路口。“您好,我们是下城交警。您现在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现依法对您处以20元的罚款。给您提个醒,对于处罚您可以陈述或申辩。”作为一名工作15年的老交警,陈勇森早已将交规熟记于心。为了让违法者感受到规范执法,类似这样的告知,陈勇森每天要重复无数遍。
晚上7点,晚高峰慢慢过去,在风雨交加的路口待了快1个小时的记者手脚冰凉,感觉疲劳,可陈勇森依然和同事们穿梭在雨中,指挥的手势依旧有力。直到和晚班的交警交接好工作后,陈勇森才下班,在岗亭他脱下了帽子,“明天估计得换一顶,不过这样的天气,10分钟不到就得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