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1200万元的“老赖”冒用女儿身份证坐高铁
自辩理由笑喷:“我熬夜熬老了”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祁崇捷
本报讯 “这是我女儿身份证,我不是冒用。”“你女儿是你吗?为什么用你女儿身份证买票?”
70后的张某某假冒自己24岁的女儿坐高铁,在验票时被逮了个正着,面对铁路民警的疑问,张某某沉默了。原来,她是上了丽水市莲都区法院“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照规定,被限制高消费的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近日,张某某因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被莲都区法院予以司法拘留15日。
2月16日下午2点左右,张某某在丽水高铁站过安检时,显得有些惴惴不安。工作人员核验车票时发现,虽然票面与身份证信息相符,但张某某所持身份证照片和本人的样貌差别很大。
“同志,这不是你本人的证件吧?”张某某似乎也没有想到进站会查得如此仔细,更加慌张了,“是我的,我只是最近经常跑来跑去跑去,加上熬夜,所以看上去有些老。”说完又强调了一句,“你看,都是长头发。”
工作人员再仔细查了一遍,发现两者虽然脸型相似,但张某某实际上明显要老相很多。工作人员怀疑她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通报铁路派出所民警进行进一步调查。
“就是熬夜熬出来的嘛!”在派出所,张某某还是极力这样辩解。民警最后通过技术识别对比,确认身份证确非女子本人。此时,她才不得不承认是冒用了女儿的身份证。
张某某因生意经营不善欠下了外债,涉及标的1200万元,后被法院强制执行。因张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限制消费列入“黑名单”。 张某某不仅没有履行义务,还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法院便依法申请公安协助查找关于张某某下落。
春节过后,张某某为了坐高铁外出,便冒用了女儿身份证,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面对迅速赶来的法院执行警官,张某某依然以无力偿还为借口,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实际上,张某某先前已经被法院司法拘留过,之后仍没有按要求偿还借款,并四处躲藏逃避执行。这次还是因拒不履行义务,张某某再次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