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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催告书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成圆大浴场(经营者:庞钦梁)你尚未履行我局于2018年12月26日对你做出的甬仑卫公罚〔2018〕0095号行政处罚决定。

  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催告书》,现予以公告,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局(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你仍未履行义务,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催告书公告 2019-02-20 2 2019年02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