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说法

交通事故后,这对父子做了一件事

结果,一个涉嫌肇事罪,一个涉嫌包庇罪

  通讯员 田芳美 卢岚 

  发生交通事故后,竟然叫儿子过来顶包。近日,这个“狠心”老爸和“糊涂”儿子受到了惩罚。

  不久前,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沈荡镇博莱特路段某公司门口发生货车和行人相撞事故,行人伤势严重。民警赶到现场后,青年男子沈某自称是货车驾驶员,开车撞了胡某。后胡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随即调取监控,由于监控距离案发现场较远,只能认定案发时的基本概况。为最大程度还原现场细节,民警反复查看监控。不久,民警就发现了端倪:画面中嫌疑人的行走姿势与沈某的年龄、身材不相符。民警立即对现场周围群众、驾驶人及其家庭情况展开细致走访,一条可疑线索浮出水面:“嫌疑人”沈某的父亲沈某某当天开过这辆肇事货车,但沈某某并没有货车驾驶资格。民警多次审问沈某某,但其坚决否认,因没有直接证据,案件陷入僵局。

  最终,民警发现了沈某某藏在身上的手机,里面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沈某某向其微信好友清楚讲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让儿子顶包的事实,这份聊天记录成了案件的关键性证据。

  在事实面前,沈某某将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因为自己只有C4D驾驶证,当天属于非法驾驶轻型货车。发生事故后,沈某某见伤者伤势严重,担心自己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会拒赔,于是打电话给儿子沈某让他顶包,自己则逃离现场。

  目前,沈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沈某因涉嫌包庇罪被立案调查。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逃逸,更不能找他人顶替,否则最终害人害己。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9 交通事故后,这对父子做了一件事 2019-02-20 2 2019年02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