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浙江紫桓华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强、王瑾、孙国富、相伟、蒋衍、王志伟、马浩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391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此裁决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此裁决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裁决,可在收到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洪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鲁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仲裁申请,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031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9年4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00号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紫桓华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周琳琦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405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紫桓华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沈柯夫、王平、江晓东、仲琪、韩磊、夏徐艳、戴勖、许译文、李明、刘金玉、陈镇宇、廖云青、欧扬城、谭蕾、葛龙毅、韩庆元诉你单位集体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390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侬一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文、陈玉铃、钱玲强、孙世厅、王闯、廖雪嵩、胡宇俊、张泽浩、尤育隆、汪美华、魏国强、俞立云、巴为焱、吴枝锋、阮斌斌、宋东、张阳阳、陈乾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的仲裁申请,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013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9年3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00号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欧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省烟草公司舟山市公司诉被申请人欧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选定仲裁员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会定于2019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我会仲裁庭(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合兴路31-35号中昌国际大厦26楼2615室)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舟山仲裁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