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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保护企业自主创新

  通讯员 王先富 杨琛琛 

  本报讯 近年来,台州市中院出台一系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依法保护当地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该院审慎执法保护企业产权,保障企业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多方联动强化诉调对接,知产案件调撤率达87.7%;主动服务促进创业创新,向企业或部门发送知识产权类司法建议14条。此外,该院也是全省首批实施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单位之一。201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企知识产权案件1948件,无一例被发回改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保护企业自主创新 2019-02-26 2 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