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被侵害民(辅)警4074人,八成遭暴力抗法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实施首月,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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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10种情形,尤其是根据现阶段民警执法遇到的侵害实际,加入了“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等情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规定》中提到的10种情形,在短短1个月里,浙江民警已经“遭遇”了一大半。
直接动手: 对民警拳打脚踢
2月2日晚10点,台州黄岩西客站旁突然哄闹起来。“滴滴”司机黄某搭载乘客卢某及3个女性同伴到西客站附近。到达目的地后,黄某发现醉酒的卢某在车里呕吐,便索要20元清洗费。不料,卢某不但不给,下车后还踢了驾驶室车门两脚。
黄某报警,黄岩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在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未果,便要求双方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醉醺醺的卢某对民警的话不理不睬,也不肯上警车。当民警们要带他上警车时,他竟然对民警和辅警挥舞起了拳头,直击民警胸口。
两组增援警力先后赶到,将卢某带上警车。准备离开现场时,卢某同行的3名女性拉着民警求情,卢某趁民警不注意,忽然跳下警车,将其中一名民警的眼镜打落在地,又用拳打、手抓、嘴咬的方式攻击民警,造成好几名民警辅警脸部手部等部位受伤出血。
民警们合力将卢某制服后抬上警车,在此过程中卢某双脚乱踹,好几脚踢到一名辅警的头部。在前往派出所的途中,卢某依然不肯罢休,一路上辱骂民警,还扬言要把民警“干掉”。
案件发生后,黄岩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对现场目击人员的取证,结合视频监控等各种证据,查明了卢某妨害公务的事实。
2月3日,犯罪嫌疑人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卢某也成为《规定》正式施行后,台州首个因为妨害公务被刑拘的嫌疑人。
威胁恐吓:
一路谩骂扬言报复
2月7日10点50分,在金华市江南开发区兴学路与文苑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许某父子与邓某夫妻为此在马路上争执。随即,许某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向邓某夫妻,邓某见状,用手挡了一下,造成右手手背受伤。
江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许某依旧大喊大叫。处警民警杨警官将许某传唤至江南派出所办案区,在这过程中,许某多次用言语威胁、恐吓民警,说要事后报复民警。民警多次明确告知许某,其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许某还是不依不饶。
最终,许某因阻碍执行职务、殴打他人被江南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200元。
朋友圈发文:
用上侮辱性文字只为泄愤
2月14日,仙居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信息侮辱查酒驾的民警。
仙居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确定违法行为人是柴岭下村40岁村民龚某,并于当晚9点将他抓获。经审讯,龚某对他故意在网上侮辱警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龚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喝了酒后回到家中,从窗口看到街上有交警穿着反光背心在执法,想到自己曾经因交通违法被处罚过,便拍了照片配上侮辱性文字发到朋友圈里泄愤。
仙居警方依法对龚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