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997号

  王高清:本院受理原告徐映萍与被告王高清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由被告归还借款403750元及利息38836元(自2018年4月30日,按月利率1.5%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为38836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5月30日10时00分在本院东门四楼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6472号

  杭州志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方均:本院受理原告封水根与被告杭州志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方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84民初64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依法判令解除原告封水根与被告杭州志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签订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二、依法判令被告杭州志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方均共同返还原告封水根质量保证金20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支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950元,由被告杭州志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方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246号

  浙江武义国宝电器有限公司、钱国宝、徐惠珍:本院受理原告管增昌与被告浙江武义国宝电器有限公司、钱国宝、徐惠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浙江武义国宝电器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管增昌货款31609元整,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17年1月7日开始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二、判决被告钱国宝、徐惠珍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5月30日13时50分在本院东门四楼6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763号

  蒋军、何小莉:本院受理原告胡笑萍与被告蒋军、何小莉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年6月6日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18号审判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9-02-28 2 2019年02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