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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金义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金额: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8年9月13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暂算至2018年9月13日。具体本息合计以法院判决书载明的本息计算方式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张金义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JX2-ZZ-201902,日期:2019年1月10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浙江南红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浙江风行鞋业有限公司本金69358522.98元及孳息5,560,536.78元2户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依法转让给张金义。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金义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张金义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金义履行抵押权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9-89172827

  张金义:1592429188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金义

  2019年3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金义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3-04 2 2019年03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