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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实话

养老机构:少些“五星级”,多些“三星级”以下

各地应把有限的财力用于扶持、引导“三星级”以下养老机构,真正满足普通百姓的养老需求,推进我国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汪昌莲 

  不少家庭在挑选养老机构时会犯难,究竟哪家靠谱、哪个性价比合适?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空白,方便老年人挑选满意的养老机构。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一些地方老年人“未富先老”的情况越发突出。一方面是大多数收入低的老人徘徊在为数不足的普通养老机构门前,一方面却是有的地方投资兴建豪华的养老机构,却只能满足少数富裕老人的养老需求。在这样的语境下,有关部门出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根据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分值进行星级评定,方便老年人挑选满意的养老机构,有利于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标志着我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毋庸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的问题。老年人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需要国家和地方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建立多种型态的养老服务机构。但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在我国的老年人群体中,中低收入者占了大多数。因此,我们的养老机构要普惠大众,即以“三星级”以下为主,“五星级”为辅。

  所谓“三星级”以下,就是面向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一个房间一张床”式的普惠型养老机构;所谓“五星级”,就是为少数高收入老年人,提供“五星级享受”的豪华养老机构。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三星级”以下与“五星级”两者可以并存,但需要分清主次,即先“三星级”以下,后“五星级”,并要区别对待,运用不同扶持政策和管理模式促其共同发展。

  对于“三星级”以下养老机构,应定性为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辅以社会资助和民间资本投入,面向大众,实行低收入有偿服务,让普通老百姓享受到制度的优越性,共享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成果,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晚年衣食无忧。而对于“五星级”养老机构,建议实行市场化运作,探索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为高端老年群体提供高消费的星级服务。换言之,“五星级”养老机构,是非公益性的以赢利为主的服务机构,不享受政府资金、土地投入等优惠政策,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各地应关注民生,关注真实需求,把有限的财力用于扶持、引导“三星级”以下养老机构,真正满足普通百姓的养老需求,推进我国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浙江法制报 实话 00007 养老机构:少些“五星级”,多些“三星级”以下 2019-03-07 2 2019年03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