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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用法治方式 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浙江代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上接1版)

  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记者注意到,这句话在审议过程中被多次提及。代表们认为,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紧密结合、协调推进、相互促进,是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针对目前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在制度和实践层面的一些问题,代表们也提出了各自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如草案第14条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给予优惠。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染料事业部总工程师欧其补充指出,我国始终坚持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但过去也有一些地区出现“重外资、轻内资”的情况,建议国家继续强调一视同仁,特别是在优惠政策上,应面向行业内的全体参与者。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认为,必须尽快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废除有冲突的相关法条,让这部法律顺利颁布实施,真正落实。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做到“一碗水端平”,为外商投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贾宇表示,外商投资法通过和生效后,浙江检察机关将以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为平台载体,立足职能,重点抓好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延伸职能作用这三方面工作,把保障促进外商投资健康发展工作做实、做细。

  “我坚信,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只要我们充分发挥我国人才资源丰富、国内市场巨大的综合优势,中国一定能够迎来外商投资的新高潮,开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新局面。”陈宗年表示,接下来,自己将充分利用渠道和平台,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动员更多外商来中国、来浙江投资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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