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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微法

法院公告

2019年3月11日

  (2019)浙0302民初2060号

  杜笑微:本院受理原告杜嗣亮、杜笑容诉被告杜笑微、杜舒琦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6692号

  郭王玉:本院受理原告蔡云兰与被告郭王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66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破75号之二

  2018年1月28日,本院根据温州市简面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98条之规定,以(2018)浙0304破7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温州市简面食品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温州市简面食品有限公司和解程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7619号

  上海潼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仙岩澳玛尼鞋厂与被告上海潼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76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7884号

  程正益、黄金丽:本院受理原告温州科博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程正益、黄金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78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70号

  温州市康成鞋业有限公司、杨选仁: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忠益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市康成鞋业有限公司、杨选仁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7149号

  瑞安市豪万汽车修理服务部: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汇众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瑞安市豪万汽车修理服务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71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466号

  林宗和: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487号

  周可: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490号

  方高: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492号

  王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495号

  叶东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500号

  蒋亦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891号

  浙江宏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兴市德安建材市场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219号

  邵振宇:本院受理原告胡玲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819号

  汪青炜、汪杏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巡回法庭(嘉兴街道办事处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821号

  沈鸿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巡回法庭(嘉兴街道办事处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421民初174号

  王新娟:本院受理原告陈俐俊与被告王新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81民初6599号

  张建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汤洪民与被告张建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481民初65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被告张建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汤洪民借款7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汤洪民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原告汤洪民负担225元,被告张建强负担1575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张建强负担(给付方式:由被告张建强直接支付给原告汤洪民)。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9)浙0424民初137号

  浙江康源装饰有限公司:本院于2019年1月2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钱金伟诉被告浙江康源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被告退还原告工程预付款316000元并承担违约金31600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海盐县人民法院沈荡人民法庭第三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9)浙0424民初25号

  余姚市锐澳欧电器有限公司: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海盐县美格电器厂诉被告余姚市锐澳欧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13415.4元及利息等;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海盐县人民法院沈荡人民法庭第三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83民初8153号

  罗永发(公民身份号码330501197502277117):本院受理原告李明强诉被告罗永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483民初81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罗永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明强借款45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驳回原告李明强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李明强负担105元,由被告罗永发负担945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5176号

  陈利军:本院受理原告沈新江与被告陈利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03民初5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4011号

  李宗清、李宗华:本院对原告张跃中与被告李宗清、李宗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503民初4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08 法院公告 2019-03-11 2 2019年03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