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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5年 7 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或处置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签订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2015年12月17日起向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6678742 杨女士

  010-57809364 朱女士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3-12 2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