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好评”损害大众信用消费环境
将没有评价一律视为“默认好评”,既不客观真实,也不公平公正,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也不利于基于公平公正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
张贵峰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活动,并发布了《信用消费与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消费者普遍关注线上消费后评价信息。不过,在参与过评论的网购受访者中,91.0%在评价后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会“被好评”,72.4%的受访者遭遇平台或商家“默认好评”,35.6%的人遇到过商家主动联系要求撤销或修改评价、34.2%的人的评论会被隐藏或删除。
所谓“默认好评”就是消费者在网购之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对所购商品进行评价,那么相关电商平台系统便会自动给出“默认好评”。
尽管,“默认好评”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而是许多电商平台都普遍存在的做法,但上述超七成消费者遭遇“默认好评”的调查结果,无疑仍然让人有些惊讶,这样的现象因此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相比此前饱受诟病的一些电商强迫(消费者)好评、刷好评现象,“默认好评”虽然看上去似乎显得没有那么恶劣,但事实上仍是一种不尊重消费者权益的感觉,不仅不能反映消费者的真实意愿,客观准确地呈现消费者的实际评价状况,实际上也侵犯了消费者自主自由的评价权。
对于所购商品,消费者理应享受完全自主自由的评价权——不仅有权给予好评或差评,也有权选择不予评价。对于这种消费者不予评价的权利,电商平台显然无权越俎代庖地替消费者做主,将之视为“默认好评”。在现实中,消费者之所以没有对所购商品进行评价,实际上存在许多复杂多样的可能性,绝不能简单等同于“默认好评”。因此,将没有评价一律视为“默认好评”,既不客观真实,也不公平公正,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也不利于基于公平公正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进而实现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局面。
依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上述这种简单地将没有评价一律视为“默认好评”的做法,显然谈不上是一种真正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甚至可能存在编造用户评价、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嫌疑。
有鉴于此,面对超七成消费者遭遇“默认好评”现象,笔者以为,不能仅仅止于消协的曝光揭露,相关政府监管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及时制止纠正这种做法,唯有如此,才能充分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不断促进消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并最终构建一个真正让消费者更放心的信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