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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案卷

为拆散儿子的“姐弟恋”,父母开价30万要女方流产

法官组织20多次调解,这起纠纷终尘埃落定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儿子和大12岁的女人相恋同居,女方怀孕后准备谈婚论嫁,男方父母为了拆散这段姐弟恋,大手一挥,“只要女方肯做流产手术,愿意给30万元补偿”。

  结果不仅钱没兑现,这对情侣也还藕断丝连,女方再次怀孕并生下孩子。三年多过去了,一心幻想着结婚的她最后没等到男方娶她,得到的却是他要和别人结婚的消息。

  失望之余,女方干脆把男方起诉到了诸暨市法院。

  日前,经过法官20多次的调解,这起案子终于以男方补偿12万元结案。

  儿子与大12岁的女人相恋 男方父母要花钱“买断”感情

  2015年6月,刚刚大学毕业的25岁诸暨小伙小丁,进入宁波一家企业实习,在一次聚会上,朋友介绍了37岁的章姐和他相识。

  章姐从事保险行业,能说会道,初入社会的小丁迅速被章姐成熟女人的魅力所吸引。两人坠入爱河后,很快便开始了同居生活。

  不久,章姐发现自己有孕在身,但是,两人在商量结婚时,这段恋情却遭到男方父母的强烈反对。章姐比小丁大12岁,离过一次婚,还与前夫育有两个孩子,丁家不愿这样的女子进门当儿媳妇。

  为了让儿子与章姐彻底断绝关系,丁家父母提出,给章姐30万元作为补偿,并写下一份借条。之后,小丁便被父母带回老家诸暨,章姐也做了流产手术。

  再次同居后女方怀孕

  男方吓得逃回诸暨

  哪知道,小丁对章姐念念不忘,第一次分手没几个月,他又跑章姐家与她同居了一段时间。2016年10月,章姐再次怀孕。小丁知道父母是不可能同意两人婚事的,而且自己也不想娶一个年纪这么大的女人,便选择与章姐迅速分手,又躲回了诸暨。

  章姐本来想怀着孩子,再和小丁谈一下结婚的事情,结果人找不到,肚子还越来越大。等到孕六个月,章姐想再做手术,但医生严肃地告诉她,此时再打掉的话危险性很大。无奈,章姐只好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然而,即便是孩子出生了,小丁依旧避而不见。

  之后,章姐与小丁多次发生争吵,两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一气之下,今年年初,章姐向诸暨市法院起诉,要求小丁支付事先约定的30万元补偿款。“既然他不肯承担做父亲的义务,那我一定要拿回说好的30万元。”章姐说。

  而此时,小丁在诸暨老家已经有了新的未婚妻,丁家父母正忙着张罗儿子的喜事,遇到这场官司,丁家先是愤怒,后是质疑,“章姐的孩子到底是不是小丁亲生的?钱是坚决不会付的。”

  对方的态度越强硬,章姐也摆出了不依不饶的架势,她执意要求30万元要一次性付清,“否则我就要闹到底。”

  双方为此僵持住了。

  法官20多次调解

  男方补偿女方12万

  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诸暨市法院法官徐平君。他综合考虑了双方的矛盾点,“达成30万元的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徐平君分析,因为损失补助款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借款,虽然章姐在同居期间承担了共同生活的相关费用,且怀孕生子,这些均是补助的实际情况,但法庭必定考虑双方实际情况酌情裁决。“现在小丁无固定工作,父母又坚决不同意支付,若是断然下判,小丁不履行义务,最终章姐还是人财两空。”徐平君说。

  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徐平君前后组织双方进行了20多次的调解。先是做通了男方这边的思想工作,徐平君告诉丁家,女方流产又生育,孩子生下来后,也都是章姐一个人照顾和支付生活费,男方于情于理都应该适当补偿。况且,如果案子最后经法院判决,还是可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准新郎变成“老赖”也会令小丁的名誉受损。

  丁家这里同意赔偿后,章姐那里就容易调解了,日前,双方终于达成了12万元经济补偿的意见,并在移动微法院上签署了调解笔录。这起跨时近4年,矛盾尖锐的同居纠纷最终化解。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12 为拆散儿子的“姐弟恋”,父母开价30万要女方流产 2019-03-19 2 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