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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说法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18年9月13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9月13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暂计至 2017年1月31日的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在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共计人民币148,736.00元整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4、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18857511778、13967553638
诸暨市亮润纺织品有限公司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根据诸暨市亮润纺织品有限公司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诸暨市亮润纺织品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亮润纺织品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9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9-03-20 2 2019年03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