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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3月22日

  (2018)浙0102民初7099号

  杭州快活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杭州利星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2641号

  俞滨:原告章小丰与被告临安市三农科技融资服务中心、浙江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临安鼎农担保有限公司、俞滨、罗春媖、王小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02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3行初22号

  浙江中赞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修婷诉被告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登记一案,发现你与本案的处理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及原被告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2148号

  杭州立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捍平诉被告杭州立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支付装修工程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46号

  成红华:本院受理原告郝有华诉被告成红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389号

  夏海: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绿洲物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夏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482号

  沈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沈鹏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2182号

  吴伟:本院受理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吴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715号

  倪胜义、乐清市西联制动器厂:原告过洪梁诉被告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被告吴加伦提供的民事答辩状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6106号

  黄贤华、金烈平: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6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24破8号

  本院根据温州市瓯海百达鞋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月28日作出(2019)浙0324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鸭嘴兽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鸭嘴兽鞋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为鸭嘴兽鞋业公司管理人。受理破产申请后,鸭嘴兽鞋业公司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有关鸭嘴兽鞋业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解除,执行程序中止;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仲裁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继续进行;有关鸭嘴兽鞋业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鸭嘴兽鞋业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4月27日以前向鸭嘴兽鞋业公司管理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A幢401、402室,邮编325000,联系人邹永迪,电话18658355556,联系人陈柳兰,电话1508855100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鸭嘴兽鞋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鸭嘴兽鞋业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本院定于2019年5月3日下午14时30分在永嘉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所需的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和手续情况可联系管理人或者永嘉法院。

  三、鸭嘴兽鞋业公司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四、从公告之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鸭嘴兽鞋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纯玉、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义务,并准时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4842号

  潘宁:本院受理原告马战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411民初4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02民初6865号

  王修聪、陈秋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402民初6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503民初179号

  长兴彤光电子有限公司、姜红:本院受理原告湖州三环电磁线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13时00分在本院练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9)浙0503民初957号

  陈国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练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4512号

  临海市百鼎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凯创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浙0503民初4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310号

  李存东:本院审理原告程晨与被告李存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08号

  施丽珍: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施丽珍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03号

  叶拥芳: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叶拥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07号

  何松海: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何松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28号

  廖秋平: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廖秋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25号

  雷旭平: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雷旭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23号

  张益平: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张益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14号

  吴胜君: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吴胜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11号

  庄成华: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庄成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8332号

  叶芝华、赵淼英:原告范建业与被告叶芝华、赵淼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02民初83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叶芝华、赵淼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归还原告范建业借款本金21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二、被告叶芝华、赵淼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给付原告范建业支出的律师代理费8000元和其他费用500元;三、原告范建业对被告叶芝华、赵淼英提供抵押的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现代城大楼1幢3029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金房权证婺字第0019002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金市国用(2005)第6-77071号)在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就本判决第一、二项内容所确定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叶芝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归还原告范建业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五、驳回原告范建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36元,公告费300元,合计563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叶芝华、赵淼英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7029号

  李宗浩:本院受理的原告施丽芬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的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四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6706号

  严国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滕文通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的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6125号

  吴宗熙: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汝卫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的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420号

  杨晨义:本院受理原告汪丽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84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杨晨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汪丽娟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10%自2015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6450元,由被告杨晨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580号

  王滨、盆小红:原告胡东东与被告王滨、盆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858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659号

  吕若斌:本院受理原告王志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8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吕若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王志钢借款本金1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8年8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700元,由被告吕若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748号

  黄楠楠、赵国雄:本院受理原告盛和松与被告黄楠楠、赵国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750号

  傅朝阳:本院受理原告张方珍诉被告傅朝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9750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6号

  傅海汕:本院受理原告王锦炎与被告傅海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1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16号

  张建春:本院受理原告石昭华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26日8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58号

  郑小锋:本院受理原告杨钦涌诉你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27日8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92号

  浙江浦江众赢工贸有限公司、陈樱、朱朝华:本院受理原告郑东升与被告浙江浦江众赢工贸有限公司、陈樱、朱朝华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98号

  南通月杰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浦江海威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2日8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915号

  于红霞、吕向阳:本院受理原告周明祥诉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26日9时2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991号

  库伟毫:本院受理原告郑天福诉你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27日9时2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19-03-22 2 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