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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件:清单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授权委托,将受托处置的对本公告附件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债权、担保权),依法转让给应军,债权转让双方已于2018年12月26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编号:HX-WZ-2018001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及应军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应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应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附件:清单。

  特此公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应军

  2019年3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3-22 2 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