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和处理婚姻纠纷
通讯员 郑舒静
本报讯 自建设“平安家庭”以来,三门县法院建立了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实行“1+N”家事纠纷调解模式,更加精准、专业、柔和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据统计,三门县法院2018年度共受理并办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计660件,调解撤诉504件,调解撤诉率达76.36%,其中离婚纠纷案件664件,判决处理结果为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共计151件。
通讯员 郑舒静
本报讯 自建设“平安家庭”以来,三门县法院建立了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实行“1+N”家事纠纷调解模式,更加精准、专业、柔和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据统计,三门县法院2018年度共受理并办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计660件,调解撤诉504件,调解撤诉率达76.36%,其中离婚纠纷案件664件,判决处理结果为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共计15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