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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妥善处理涉企“不公平”诉讼

  通讯员 黄法 

  本报讯 台州市黄岩区某动力制造公司因经营需要,由某车业制造公司等4家主体单位提供担保,向银行借贷1476万元。后动力制造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将车业制造公司列为单一被告诉至法院。车业制造公司认为银行选择性诉讼不公平,而且公司正值转型期,因为此案资产被查封,征信受损,给公司今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黄岩区法院的经办法官充分协调了银行、动力制造公司、车业制造公司及其他3家担保人,给各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经过多回合的沟通努力,终于使得各方达成共识,成功签署《调解协议》。此案的妥善处理,是黄岩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司法保护,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全流程化解的又一新探索。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法院妥善处理涉企“不公平”诉讼 2019-03-25 2 2019年03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