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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迎高峰

本月31日就截止了,要办的抓紧!

现场排起了长队
核对车辆信息

  本报记者 陈立波 通讯员 谢晓颖 

  本报讯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超标电动自行车经备案登记后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继续上路行驶。随着备案登记截止日期3月31日的临近,杭州各登记点也迎来了备案登记的高峰。

  3月25日上午,记者在杭州江干区庆春东路新塘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点看到,前来办理备案登记的车主排起了长队,工作人员一边核对车辆的来源信息,一边给电动车上牌。上完临时牌照后,车主还能免费领到一顶头盔。如此一来,车主就可以放心地骑着备案后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了。

  “所有超标的电动车要抓紧办理备案登记,否则后果很严重。”杭州交警江干大队采荷中队庆春秋涛岗组民警曹凯告诉记者,4月15日以后,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未备案一律禁止上路,一旦查获将直接扣车。而当超标电动自行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即使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也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在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下沙、景区共有64个派出所上牌点和32个交警上牌点。杭州交警特别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12岁以下儿童可以带),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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