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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和事佬

此“大狗”非彼“大狗” 风俗差异闹出乌龙

看调解员如何来回斡旋化解矛盾

  本报记者 王亚 通讯员 徐淑芸 

  “猎户”这种职业,对于深居城市人的来说,已经很陌生了。

  但在安徽和浙江交界的农村里,依然有不少人从事这种“古老”的职业,来自安徽歙县的老方就是一名猎户。因为打猎的需要,他家里养了6只猎狗。在老方眼中,猎狗既是主要的生产工具,也是生活中的重要伙伴。在不打猎的时候,他对猎狗更是悉心照顾。

  前段时间,老方发现家里的猎狗生病了,那个急呀!为了给猎狗治病,老方来到了临近的浙江省淳安县购买治疗药物。

  原本以为用完药后猎狗就能重新变得生龙活虎,但没想到的是,自家的猎狗非但没见好转,还死的死,病的病,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再次赶到了淳安县威坪镇讨要说法。

  事件聚焦  

  用药过量 猎狗三死三重病

  安徽省歙县与浙江省淳安县属于浙皖交界处,两地自古以来交流频繁,尤其是安徽省歙县与淳安县威坪镇相距不过半小时的车程。所以猎狗生病后,老方就近去了平时经常来往的淳安县威坪镇,在虹桥社区林老板处购买了一些药物。

  歙县和淳安县虽然地域接近,但是毕竟所属省份不同,在风俗习惯和方言上还是存在差异。老方在向林老板买药时,说自己家里的“大狗”生了病,林老板一听是“大狗”,立即表示了然。林老板在这行已经干了许多年,听了老方描述的病情后,立马给老方配了一些药,还细心指导老方如何用药。

  没想到,就是这多年的经验,导致了老方的猎狗死的死,病的病。

  原来,老方口中的“大狗”并没有林老板以为的那么大。老方说的“大狗”实际只有二十斤左右,而在淳安县,当地人对“大狗”的定义至少是三四十斤以上的狗。林老板也是针对三四十斤的“大狗”确定的药物用量。

  而老方自然认为林老板的嘱咐肯定没错,也没看用药说明书,回家之后,就按照林老板的指示给自家猎狗用药,万万没想到,自家猎狗却在用药后,死去了三只,还有三只则患了重病。

  老方怎么也没想到给狗治病却治死了,气愤不过的他私底下找林老板商量赔偿事宜,但是两人因为赔偿金额产生了纠纷,迟迟没有谈拢。

  协商未果后,他俩来到了淳安县司法局威坪司法所寻求帮助。因为歙县和淳安县两地民间交流频繁,跨域纠纷也很多,淳安县司法局威坪司法所也为此建立了“浙皖联调”调解机制。司法所在收到老方的诉求后,第一时间启动“浙皖联调”机制,经验丰富的威坪司法所所长程一平亲自介入纠纷调解。

  和事佬上阵  

  理清案情 讲明法理

  调解员约了老方和林老板来所里调解,让他们当面陈述自己的想法。

  老方认为这次自家的狗因为用药过量死亡,完全是林老板用药指导错误,属于林老板的过失。他要求对方以每只狗五千至一万元的损失费进行赔偿,或者再买三只同种的狗,费用由林老板承担。林老板一听赔偿费用如此之高,当即和老方争论起来。

  “药物是你自己带回去注射的,谁知道是不是在注射的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注射不当狗也是会死的。”林老板还认为,老方对“大狗”的描述太过模糊,导致自己因为两地的风俗差异而出现了用药偏差,三只狗死亡的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自己。两方就此僵持不下。

  调解员在听了两方的想法后,找出了本次纠纷的主要矛盾点,那就是责任分配问题。对此,调解员首先从“法”入手,逐个进行谈话。

  在林老板这边,调解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老板因用药指导不当,导致老方的猎狗死亡或重病,所以林老板因自身行为过错侵犯了老方的财产权益这一点是确实的。

  对此,林老板也表示自己确实是有过失,要是能够细心多问一句,这次意外也就不会发生,他愿意承担这份责任,但是赔偿金额还要再做商量。看到林老板承认错误,也有心和解,调解员又向老方细细分析起法律问题。

  调解员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此次的事件中,老方本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对猎狗大小的描述不够具体,也是本次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根据林老板的陈述,老方注射药物不当也有可能导致猎狗的死亡,对于这两点,老方也没有否认。

  经过调解员的分析,老方和林老板对责任分配问题不再质疑。两人总算能冷静下来谈谈赔偿的事。

  以情动人 双方握手和解

  三只狗每只五千至一万元的赔偿,林老板认为这个金额实在是太高,他不能承担。调解员便转向老方,打出“感情牌”。

  “你们属于浙皖两省的跨界邻居,平时来往本来就多,也算得上半个老朋友了,林老板也承认了自身过失,诚心愿意赔偿,并且你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两个人都退一步……”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推心置腹的一番讲话,终于打动了老方,老方也意识到自己的要求太高,愿意降低赔偿。

  老方还对调解员吐露他的初衷:“我知道我家狗的事我自己也有很大责任,我要林老板赔偿主要也是希望他长个记性,我从别人那里了解到,平常他给别的宠物开药也是凭借经验,不看说明书的。”调解员听到老方的这一番话也深有感触,向林老板转述了老方的提醒,告诫他应当准确用药,不能因为同一个习惯再次发生相似纠纷。

  林老板听了调解员的教育后,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过失,对老方致歉,并当场写下承诺书,表示以后一定改正陋习。老方见到林老板认错态度良好,也主动降低了赔偿金额。

  经过调解员的来回疏导,最后林老板一次性赔偿老方猎狗死亡及救治损失共计2000元,同时承诺改正习惯,做到每次依说明书用药。至此,这场因为一场因为风俗差异而导致的动物医疗纠纷圆满解决。

  和事佬有话说  

  要化解矛盾更要扼制矛盾发芽

  因为对“大狗”一词的理解差异,导致了这次的矛盾。当事人林老板凭着自己的多年经验,没有细心询问具体情况,也不看用药说明就给老方的猎狗配药,而林老板的这些陋习极有可能导致今后还会有类似纠纷产生。对此,调解员在调解矛盾之外还对其进行警示教育,让其认真反省,谨防再次因此原因发生纠纷。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不仅仅是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更是调解的第一要务。

  (本案文中人物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 和事佬 00007 此“大狗”非彼“大狗” 风俗差异闹出乌龙 2019-03-26 2 2019年03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