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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鲍昉(身份证号:330602197601040520):

  你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3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已于2019年3月1日期满。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于2019年3月1日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已通过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等形式向你送达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你于十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特此公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2019-03-26 2 2019年03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