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省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选登)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构建新时代“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根据省普法办公室部署,现将部分省直单位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予以发布。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我省宪法学习宣传持续走在前列。
3.各单位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省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4.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5.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个性工作
(一)省委组织部
1.认真贯彻落实《2018—2022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法治思维。
2.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围绕依法执政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驾驭风险、服务发展的专业能力。
4.结合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
5.支持省普法办公室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开设法律知识学习专栏,继续做好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省委宣传部
1.统筹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资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教育。
2.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主题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普及中主力军作用。
3.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活动,树立法治标杆,以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
4.建好用好农村文化礼堂,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整合统筹资源,做好法治宣传进礼堂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夯实农村法治根基,助推乡村振兴。
5.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继续部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三)省教育厅
1.专项督导全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及课时等情况。
2.建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与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协作机制,向教育部申报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3.指导、督促各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争取年内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4.以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为依托,办好2019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省级遴选比赛,组织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法治素养和全系统执法骨干培训。
(四)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六进”工作,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
2.推动《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大力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法律法规的社会工作知晓度。
3.开展民宗干部法治培训,提升民宗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
5.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院校,将宪法等法治教育列入宗教院校教学计划,保证每学期法治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0%,发挥宗教院校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阵地作用。
(五)省公安厅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全年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2.落实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准确把握公开内容、整合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促进警民良性互动,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3.重点抓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法两规”等学习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4.认真落实《浙江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5.组织开展执法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定期学法考试、专题培训、庭审旁听、实战训练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水平。
(六)省民政厅
1.大力宣传《宪法》《民法总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
2.依托当地文化礼堂、宗祠、学校及健身苑点等公共场所,加强农村法治阵地建设。
3.推动落实“五民主三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4.会同省司法厅组织实施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七)省司法厅
1.推动普法责任全覆盖。发布省直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
2.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2019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根据全省“七五”普法规划,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3.构建共赢共治、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大普法格局。培育一批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和普法工作室。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法治文艺活动,打造一批浙江法治文化品牌。
4.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试点)工作。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推进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5.深化“宪法进万家”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宪法文化阵地建设,按照“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一县一品”原则,推进宪法主题公园、场馆建设。
6.加强融媒体普法。推进智慧普法工程,依托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澎湃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运用新技术手段,打造好“浙江普法”“之江法云”两大新媒体普法品牌。落实公益媒体普法责任,督促各新闻媒体落实《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结合《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2.围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3.提高人力社保领域立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培训,规范依法行政工作,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4.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全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力社保领域政策法规知晓度、参与度。
(九)省文化和旅游厅
1.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拓展农村文化礼堂、图书馆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法治宣传功能,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
2.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与展演,将法治元素融入艺术创作,将法治节目纳入送戏下乡。
3.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4.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方针,开展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全系统依法监管水平。
2.结合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国资企业改革的最新部署,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依法治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省属企业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平。
3.组织开展风险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防控意识。
(十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司法》《广告法》及《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坚持将法治宣传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省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宣传助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
3.推进市场监管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行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律“五上六进”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4.组织“法治理论学习讲堂”和“市场监管法治论坛”等活动,提高市场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5.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普法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方式常态化和机制科学化,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十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1.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金融普法宣传,强化金融持牌经营和投资者保护,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法治意识。
2.积极为企业提供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金融政策解读,指导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做好风险防控等工作。
3.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引导教育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4.结合有关高端金融人才培养和监管队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金融法律普及程度,将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纳入各类教育培训体系,推动金融普法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的认识和把握。
(十三)省高级人民法院
1.加强线上线下整体策划,讲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法院好故事。线下举办法院摄影展、文艺演出和“公众开放日”活动,线上策划“院史馆里的法院故事”自媒体活动,邀请媒体集中采访推出“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主题宣传报道,结合历史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法治浙江”建设生动实践。
2.建立全省上下、各部门联动的大普法宣传格局,努力办好法院自媒体。推动、指导各级法院办好知识性、趣味性、有特色的自媒体,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3.用足用好用活全省法院系统政策解读、大事要事、大案奇案等吸引人的题材,建立以案释法平台,创作出独具风格的普法作品。
(十四)省人民检察院
1.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三·四”主题日活动,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工作要求,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普法工作力度。
2.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的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汇报展示浙江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和亮点特色,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
3.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宣传工作,普及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法律知识,扩展举报线索来源,编发典型案例,提升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
4.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依托法治副校长、法治巡讲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深化开展“全省百名检察长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充实优化全省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程库,健全完善校园暴力、网络犯罪、毒品犯罪、性侵害犯罪等常见热点问题菜单式课程体系,提升浙江未检工作社会影响力。
5.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检察主责主业、经济社会发展焦点问题,结合办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适时编辑省院指导性案例,不断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有效推动检察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浙江省普法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