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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刘小芳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刘小芳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借款人宁波微亚达制笔有限公司和担保人宁波微亚达文具有限公司、王建平、罗玲芬的全部债权【截止到2019年3月29日,债权本金为壹仟壹佰叁拾伍万玖仟柒佰捌拾柒元肆角伍分(小写:?11,359,787.45),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按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计算】及附属权益依法全部转让给刘小芳,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刘小芳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刘小芳

  2019年4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刘小芳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4-03 2 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