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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告

  平湖市超众制衣厂:

  我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于2019年03月11日鉴定你单位职工王超因工致残程度为拾级。

  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以快递方式送达也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对该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0一九年四月三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告 2019-04-03 2 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