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本报2018年9月21日第11版刊登的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从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的慈溪市豪莹纺织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贷款债权处置公告,其中第5户宁波路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应增加担保人毛志英。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8月30日第14版刊登的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其中第5户宁波路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应增加担保人毛志英。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9月21日第11版刊登的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从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的慈溪市豪莹纺织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贷款债权处置公告,其中第5户宁波路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应增加担保人毛志英。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8月30日第14版刊登的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其中第5户宁波路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应增加担保人毛志英。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