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徐健、王开兴、汪开发、宋凤娟、徐文浩、翁江涛、朱本孝、赵飞、陈兴杰、颜宇萍、周立刚、田星、王伟峰、张园、朱聪聪、潘梦婷、吴坤悦、周笃汇等人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9日对该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
本院拟于2019年6月底对本案执行到位款项进行分配,请所有加盟过杭州久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被害人于2019年6月12日前,准备申请书、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材料,到景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申报或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景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便本案能够确定具体被害人并进行分配。如逾期未申报或提供材料不全无法核实身份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联系人: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吴斌 0578-2531887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公安局
朱丹 0578-5896150
邮寄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