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对浙江民龙海洋船务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民龙海洋船务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9年3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386.12万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419.91万元,利息为人民币966.21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19年3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债权资产:该公司贷款本金8500万元以浙江民龙海洋船务有限公司名下“民龙1201”工作船(三用拖船)抵押;舟山市泓宇海运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贷款本金17000万元;陈平、陈锡芬夫妇提供保证担保贷款本金17000万元;陈燕娜、胡立军夫妇提供保证担保贷款本金8500万元。
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陆长城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
交易对象: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67893 邮件地址:11883240@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0006
举报电话:0571-85063618 邮件地址:615878405@qq.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