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女老大”率众吃霸王餐,一个个都判刑!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富法 

  本报讯 暴力威胁,吃“霸王餐”;看场遭拒,霸占舞池;敬酒不顺,逼迫下跪……这些“古惑仔”电影中才有的情节,真实地发生在杭州富阳,带头的是“女老大”洪某。4月8日,杭州富阳法院发布通报:这个社会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7名成员被判刑。

  现年42岁的洪某人称“花姐”,酷爱打牌,在富阳声名在外,“比较吃得开”。洪某一直没有工作,混迹于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后来认识了杜某、朱某等人,这些人也成为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中的骨干人员。

  经查,以被告人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从2016年开始,先后到富阳城区酒吧、饭店、娱乐会所等地,用暴力手段吃“霸王餐”,致使经营者损失上万元,并造成多人受伤。2016年,洪某和某酒吧老板因一次消费付钱的事情起了争执,洪某认为对方“不给面子”,为了出这口气,她让杜某叫几个人到酒吧“占位子”。 当晚,洪某、杜某二人共叫来10余人占座,导致酒吧无法正常营业,损失上万元。此后,“花姐”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的“名声”更大了。

  法院审理查明,这个团伙人数众多,且基本无固定职业,文化程度较低,贪图享受,重要成员相对固定。2016年至2018年间,这个犯罪集团凭借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不敢得罪”“害怕报复”“会影响今后的生意”等心理,树立恶名,有组织地几十次在酒吧等营业场所采用赤膊露文身、言语威胁、酒吧占座、砸酒瓶、扔桌子、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强行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营销人员“招待”,拒不支付费用或支付部分费用,严重扰乱经营场所正常经营秩序,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洪某及骨干成员杜某、朱某、尹某、龙某、张某、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富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5年10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女老大”率众吃霸王餐,一个个都判刑! 2019-04-09 2 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