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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收益权转让安排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各债权收益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公告 2019-04-09 2 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