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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开展下沉督导

  《浙江日报》记者 钱祎

  本报记者 陈佳妮 

  本报讯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和重点问题解决,自4月10日起,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分为4个督导小组,分别到我省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8个设区市开展为期两周时间的下沉督导。

  据悉,这次下沉督导将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进行。在下沉督导期间,各督导小组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汇报,与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省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对重点问题、重点个案进行专题督导,进一步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各督导小组还将深入基层一线走访,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了解实际情况,与此同时,开展暗访检查、问卷调查。各督导小组将在被督导设区市接访群众的地方设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下沉督导期间,督导组继续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571-85890085;受理时间:每天8∶00—20∶00;举报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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