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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老乡带他游玩重庆后,交给他一包“茶叶”

少年误入毒品交易“旋涡”,检察官还他清白

  通讯员 范跃红 陈泉 本报记者 许梅 

  本报讯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19岁的小伟(化名)拿到撤案决定书时,泪水夺眶而出。两年前主动举报的他可能想象不到,自己会经历这样的峰回路转。近日,在收到检察机关的撤案建议后,瑞安公安机关决定对小伟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进行撤案处理。

  2017年上半年,17岁的贵州籍少年小伟在温州认识了人称“阿波”的老乡李某。到了7月,李某等人邀小伟一同到重庆“游玩”。在重庆的最后一晚,李某交给小伟一个装满茶叶的购物袋,让他一个人先回瑞安,还塞给了他车费。出于好奇,小伟翻了翻购物袋,发现确实是茶叶,就坐上了去瑞安的长途汽车。

  半路上,小伟接到李某的电话,说购物袋里藏有冰毒。小伟吃了一惊,仔细翻找,这才在购物袋的底层发现一包白色晶体,当即强烈抗拒。李某随即以“我已经为你承担了旅途食宿费用”等为由威胁。少不更事的小伟被他这么一吓唬,只好就范。

  到瑞安后,小伟按照李某的指示入住了当地一家酒店。当晚李某就来了,取走了毒品,并怂恿小伟跟他一起贩毒,小伟断然拒绝。此行以后,小伟越发觉得不对劲,毅然决定向公安机关举报李某。

  2017年7月24日,小伟向瑞安市公安局报了案。当日瑞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次日中午抓获李某,并从他的出租房内查获冰毒800余克。

  2017年10月30日,李某被移送审查起诉。经过补充侦查,2018年4月8日,温州市检察院对李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后温州市中级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案件就到了省检察院审查。承办此案的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员额检察官戴红霞经过对证据的全面细致审查,认为李某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李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她也注意到了涉案的小伟。经了解,就在李某被一审法院判刑后不久,小伟也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刑法,小伟很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会并处罚金。对小伟来说,他后悔自己结交了李某这样的“老乡”,更后悔那趟免费的“重庆之旅”。

  小伟究竟是否构罪?戴红霞认真审查发现,案发时小伟是未成年人,主观上一直没有犯罪的故意,他是在李某的胁迫下客观上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同时,正是小伟的主动举报,才使得李某及时落网并被依法惩处,有效阻断了毒品流入社会。应该说,小伟的举报和协助对李某案的破获和责任追究意义重大。

  结合两案的案情、种种主客观情节,戴红霞认为小伟的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经院领导批准,省检察院于2019年1月28日正式发函,建议对小伟的行为不作犯罪处理,后检察机关的建议被采纳。

  “感谢检察官公正办案!以后不管做什么,守法是底线!”重获自由的小伟对家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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