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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注:1.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受托处置方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11-12楼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571-85773698  传真:0571-85774800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4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2019-04-11 2 2019年04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