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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一起贩毒案牵出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余昌伟 严一婷 

  本报讯 随着法槌敲响,近日,一个集贩卖、运输毒品和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手段为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2017年年底,淳安县公安局千岛湖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吸毒案时发现,吸毒人员罗某忠有贩卖毒品的嫌疑,其同另几名人员经常来往于不同县市贩卖或替他人代购毒品。淳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进一步调查后对罗某忠立案侦查,结果发现,罗某忠其实是淳安籍另一名吸毒人员何某游的“马仔”,在其指使下购买毒品贩卖。同时,罗某忠和何某游的其他手下还一起为施某华、何某游效力的某贷款公司暴力讨债。

  为精确打击、人赃俱获,确保将贩毒犯罪团伙及以施某华、何某游等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网打尽,2018年3月,淳安警方集中优势警力,组织刑侦、禁毒、网警、巡特警等警力100余名,进行统一收网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冰毒、麻古共计84.05克,查扣涉案车辆5辆、涉案资金100余万元,一举打掉了这个以实体经济为掩护,实际从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且部分团伙成员毒恶交织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经法院一审宣判,施某华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何某游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4万元,没收财产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他参加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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