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被害人至窝点 非法拘禁强制“洗脑”
绍兴越城检方批捕43人涉恶传销团伙
见习记者 胡思源 通讯员 陈媛媛
本报讯 为非法传销,竟然恐吓、殴打、非法拘禁他人!4月15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某等43人批准逮捕。
据了解,自去年10月起,张某组织下线人员设置多个传销窝点,各窝点内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以销售“天津天狮”的虚拟产品“丽湿婷”为名,实施涉恶传销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利用QQ、微信等聊天软件,以交友、谈恋爱、介绍工作为诱饵,将被害人骗至各窝点。在没收被害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后,将其反锁于房内不许外出,并由专人24小时监视。同时,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他们强制被害人学习传销理论,更对被害人实行恐吓、威胁、殴打、体罚……直至将被害人“洗脑”,同意购买虚拟产品加入该传销组织。
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该犯罪团伙中,大部分团伙成员经过“暴力洗脑”转化为犯罪嫌疑人后,与团伙其他成员以同样的幌子诱骗他人、发展下线、骗取财物,犯罪团伙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检察官提醒,面对任何诱惑,应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应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认识传销的本质、危害及手段,提高辨别能力。如果不慎陷入传销组织,务必沉着冷静,不要做出一些过激行为,应随机应变,想方设法逃离传销组织,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