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和15日内。定于2019年7月22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2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133号
张海明:本院受理原告张江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113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张伟征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石学纲、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11日9:00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360号
方飚:本院受理原告梁玉宗诉被告方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390号
许绍连: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黄宅镇渠南建材厂诉被告许绍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139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7月10日8时45分在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697号
吕若斌:本院受理原告张初阳诉被告吕若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8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490号
郑红雨、郑灵凤:本院受理原告徐香英诉被告郑红雨、郑灵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94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025号
方飚:本院受理原告李甲奇诉被告方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