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庭为失足少年燃起心灯
通讯员 吴宣
本报讯 日前,团中央公布“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名单,湖州市吴兴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位列其中,成为全省法院系统两个获命名的单位之一。
吴兴区法院于2009年1月挂牌成立全市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犯罪审判庭,2015年1月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专司审判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先后获得市级和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该院加强与区司法局的联系沟通,明确将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开庭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也纳入指定辩护范围,至目前共为577余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聘请5名退休法官和5个街道的妇联主席担任人格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人格调查,为法庭准确量刑和判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提供参考,至今已开展人格调查100余次;对涉刑未成年人采用圆桌审判模式,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并将判后答疑作为单独程序纳入庭审,至今已有160余起案件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对拟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该院到其居住的社区举行听证会,综合考量听证情况以及悔罪表现、案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尽量选择适用非监禁刑;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给予未成年罪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评价,让其重新树立信心,至今该院共向未成年罪犯及其家长、矫正机关发送评价意见书40余份。
据统计,2009年以来,吴兴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42件760人,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60件,其中297名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成功回归社会,无一人重新犯罪或因违法被撤销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