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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宁波花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赵南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截止至2016年04月20日 单位:元

  根据宁波花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赵南迪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宁波花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实现和执行贷款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的权利)依法转让给赵南迪。宁波花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赵南迪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赵南迪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赵南迪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宁波花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赵南迪

  2019年4月17日

  赵南迪   联系电话:13454752135 住所地:慈溪市周巷镇开发东路399号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宁波花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赵南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4-17 2 2019年04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