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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浙江乡村振兴战略首个五年规划出炉

到2022年,我省将建成善治示范村1万个

  本报记者 王索妮 

  本报讯 4月17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已正式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除前言外,《规划》共十章,分为总论、空间格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板块,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幸介绍,《规划》确立了分四步走的阶段目标,到2020年,乡村振兴示范省扎实推进;到2022年,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任务;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到2050年,更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农业发达国家先进水平。

  记者注意到,《规划》提出的七大重点工作中,除了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高质量发展乡村经济、建设花园式美丽乡村等以外,特别提到要打造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总结梳理“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桐乡经验”等先进经验,突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广村规民约,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以及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等“一约两会三团”社会治理新载体,到2022年,我省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建成善治示范村1万个。

  2018年,是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根据会上发布的《浙江乡村振兴发展报告(2018)》,我省治理机制持续创新,实体化推进“三治结合”,启动善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培育“三治结合”示范点2000多个;实行“一网格+一党支部(党小组)”模式,划分网格6.8万个,其中农村网格4.2万个;累计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7万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643个,78%的行政村实现降发案或零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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