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4月19日

  (2019)浙0102民初1556号 

  傅平峰、杜丽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傅平峰、杜丽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02民初1556号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536号 

  杭州鸣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诉被告杭州鸣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公民代理须知、民商事诉讼权利义务及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3行初67号之一

  杭州庆如图文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强为与被告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第三人你单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浙0103行初67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3行初68号之一

  杭州巧弘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强为与被告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第三人你单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浙0103行初68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执1020号 

  倪青青:本院执行的(2019)浙0106执1020号杭州汇隆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倪青青、倪石念、梁金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06执1020号执行裁定书及杭州皓丰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杭皓丰鉴评2019第06-S43号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本院(2019)浙0106执102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拍卖被执行人倪青青名下浙JG217F机动车一辆;杭皓丰鉴评2019第06-S43号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载明:浙JG217F旧机动车辆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73623元。上述裁定书及估价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406号

  蔡晓春:本院受理原告陈以从诉被告包必久、蔡晓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1民初7021号 

  袁森萍:本院受理郑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1民初7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2500号 

  胡志辉、浙江绿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园诉被告胡志辉、浙江绿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5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5号

  何王妃:本院受理原告吴思川诉被告何王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5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2077号

  吴明华:本院受理原告沈西军诉被告吴明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5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246号

  骆伟: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余杭区临平金宝仙通讯器材店诉被告吴杭、骆萍、杭州华安印刷有限公司、骆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3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1480号 

  赖培根:本院受理原告崔菜丰与被告赖培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214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二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法院公告 2019-04-19 2 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