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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4月22日

  (2018)浙0523民初4674号

  李佳真:本院受理原告郭必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23民初4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79号 

  黄远德、吴四喜:本院审理原告李志坚与被告黄远德、吴四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二○一九年七月九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1200号 

  秦克意:本院受理原告殷修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523民初120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7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天子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15521号

  胡少华: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被告胡少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02民初1552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3737号

  杨万里: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金丝鸟包纱有限公司与被告杨万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82民初237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杨万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金丝鸟包纱有限公司货款3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17年5月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4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杨万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6926号

  陈联勤: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明爱针织有限公司诉被告陈联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陈联勤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义乌市明爱针织有限公司诉请:被告陈联勤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15908.8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时,在义乌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3民初687号 

  卢进华:本院受理原告徐法成与被告卢进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由其垫付的银行贷款本息计175000元及利息损失3500元(利息已从2018年10月16日算至2019年2月15日止,之后仍按年利率6%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3民初930号 

  陈锡根:本院受理原告朱岳海与被告陈锡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3400元,并支付利息35802元(利息已从2010年9月24日算至2019年3月24日止,之后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仍按月利率1.5%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3民初931号 

  陈锡根、许淑兰:本院受理原告朱岳海与被告陈锡根、许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30000元,并支付利息198900元(利息已从2010年9月24日算至2019年3月24日止,之后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仍按月利率1.5%计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武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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