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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陈谊杭与朱松良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清单(单位:元)
1、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陈谊杭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根据陈谊杭与朱松良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陈谊杭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朱松良。陈谊杭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朱松良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朱松良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陈谊杭   朱松良

  2019年4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陈谊杭与朱松良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4-22 2 2019年04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