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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出台全国内地省份首部反恐地方法规

  (上接1版)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会建立督察工作制度,发现问题的,责令改正,视情予以约谈、通报,并可以向有关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提出对该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住宿、散装汽油销售等全面实行实名登记

  总结我省反恐经验,办法还确立了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实名登记管理制度,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以及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买卖和租赁,散装汽油、瓶装燃气销售等业务经营者、服务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登记,物流运营单位还应当对物品信息进行登记。

  在互联网反恐方面,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通过网络服务平台传播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监测和分析,发现相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对网上购买有关特定物品的信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加强筛查分析,发现可能用于制作武器、弹药等危险物品的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条款。对散装汽油、瓶装燃气的销售者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的,由商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按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发现购买特定物品行为明显异常,未及时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我省出台全国内地省份首部反恐地方法规 2019-04-23 2 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