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进组织力工程建设
源头防控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上接1版)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提出的村两委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我省深入开展“回头看”,对2017年换届后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逐个过筛、逐一“体检”,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不规矩等情形的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置。去年以来,共有2673名不称职村干部被“歇职教育”;对经“歇职教育”仍不改正的1587名村干部,依法依规调整撤换,其中村党组织书记416名。特别是对筛查发现的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干部,逐人分析研判,坚决予以清理。今年以来,金华市全面部署开展“村干部整治立规创优年”行动,通报32起村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制定村干部从严管理8条铁律,并组织3万名村干部逐一签订承诺书,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不仅如此,我省还全过程严格管理纯洁党员队伍,明确政治审查“七必查”内容和政治不合格的“十二条红线”,督促县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加强审核,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坚决把存在涉黑涉恶等政治不合格情形的人员“拒之门外”;常态化开展党员参教信教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宗教势力渗透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2018年,全省共处置不合格党员1897名。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强化社会凝聚力
打击基层黑恶势力,不仅需要依法治理的力度,更需要激发基层治理的智慧。
我省以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大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党员群众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041个、提供涉黑涉恶线索2192条。通过严格“五议两公开”,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严格落实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完善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活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基层治理环境。
此外,我省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抓乡促村”主体责任,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实行班子成员包村联户,经常沉下去摸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各级组织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聚力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硬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