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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企业假借法院名义张贴“司法公告”

法院和市场监管联合“打假”

  见习记者 戚宇凡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尚法 

  本报讯 零佣金、零中介费,又不受限购政策的限制,如今,法拍房成了不少人眼中的香饽饽。有企业盯上了这一点,竟然假借法院名义,通过张贴司法拍卖小广告来招揽生意。昨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位于江干区一家名为“浙江法拍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这家公司一进门就可见“中国法拍房”几个硕大的红色字样,内设多个竞拍室,就连员工的工作服也颇像法院制服。但是,上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应灿说,这家公司没有得到过法院的任何授权。

  此前,有群众向上城区法院反映,在小区门口看见一则“关于辅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彩虹城的一套不动产铺拍公告”,上面清楚写明了房屋的户型面积楼层、法院名称、案号、铺拍专员粟女士及联系方式等,左上方甚至有“司法公告,请勿撕毁”的红色字迹标示。

  法院核实发现,这些广告传单是由浙江法拍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贴的。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证显示,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注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网络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等。

  应灿介绍,这家公司通过网络渠道得知法院司法网拍的相关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制作成广告传单张贴出去。公司在合同中写明“乙方为甲方提供拍房竞买全程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甲方标得标的物成交价的5%。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尽职调查费:¥30000(大写:叁万元整);若甲方竞拍成功,甲方应于竞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佣金”。也就是说,假使1000万的房子,竞拍成功后向当事人收取的服务佣金就有50万元。

  昨日,法院和市场监督部门在执法中对这家公司的电脑进行了调查,发现储存其中的广告传单还涉及杭州滨江区法院、江干区法院、西湖区法院等法院的房产拍卖信息。

  昨天的执法现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在场。在场的一名“叶副总经理”说自己才上班2个月,“不清楚这些事情”。

  应灿表示,这家公司的行为已超越经营范围、扰乱法院司法拍卖、损害司法公信力,法院将在查实相关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对这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此举违反广告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罚决定。

  上城区法院对外委托小组负责人黄岚说:“我们法院对外拍卖的房产都放在淘宝网下的司法拍卖网上,是零佣金的。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辅助性事务,但不包括拍卖。”黄岚强调,第三方向竞买人提供的服务只有看样与咨询,而且都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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