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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411号

  施广运:本院受理原告蒋国强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1411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限被告施广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蒋国强加工款3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861号

  叶伟东、陈曦:本院受理郑建平诉叶伟东、陈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077号

  彭清华:本院受理原告吴春耕与被告彭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1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6759号

  赵成龙、盛礼安:本院受理原告王淑畅与被告赵成龙、盛礼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675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759号

  黄子亮:本院受理原告张序福诉被告黄子亮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章素诚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9-04-25 2 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