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踞高教园区的“桐庐帮”被端,12人获刑
“套路贷”张开血盆大口把人逼向绝境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萧法 单巡天
签订虚假的借款协议,垒高借款数额进而“爆单”催讨,一个长期盘踞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等地的黑社会组织,向在校大学生等年轻人放贷,对其正常学习生活造成恶劣影响。昨天,杭州萧山区法院对包括该起案件在内的共三起涉黑恶案件公开宣判,20名被告人总计领刑超180年。
近日,全省多地法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审判实践中,“套路贷”与黑恶势力犯罪结合的特点明显,一些“套路贷”组织,为了谋取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实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盘踞在高教园区的黑社会 暴力放贷催讨
“套路贷”的放款人往往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但目的并不是为了赚取利息,而是骗取钱款。
2016年,被告人胡剑冰伙同麻凯翔、徐华东等人通过网络平台经营“校园贷”业务,放贷人群针对在校大学生等年轻人群。2017年10月,胡剑冰与被告人鲍钟炉、吴夏斌共同成立公司,胡剑冰负责全面管理,鲍钟炉负责“套路贷”的客源、审核、放贷业务,吴夏斌负责催讨。
胡剑冰的模式建立后,被告人魏潮云、施立晖等人纷纷伙同他人先后成立“杨燕琴工作室” “壹号钱庄”,开展“套路贷”业务。
胡剑冰为了分享客户资源、建立放贷与审核规则、控制放贷风险,创建了“桐庐帮”微信群,打造组织重要成员间稳定的联系网络,被告人魏潮云等40余名人员被先后拉入该群从事“套路贷”活动。经查,该组织向在校大学生放贷,有组织地向年轻人实施以“套路贷”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后以非法拘禁或威胁恐吓、上门催讨、假借“谈判”“协商”为名,向家长逼要所谓的高额欠款,并将获取的利润再行投入“套路贷”犯罪活动以进一步敛财。
经查,该组织在被告人胡剑冰及骨干成员的领导下,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48笔,涉案数额共计人民币291万余元,涉及被害人47名(其中在校大学生39名)。
萧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胡剑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0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2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罚金。
杭州市中院介绍,从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式开展,到2019年3月底,杭州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6件1021人,审结56件436人。被告人大多有前科劣迹且呈现年轻化趋势。另外,他们的犯罪领域相对集中,主要表现为“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欺行霸市,操纵、经营赌博,强揽工程等方面。
放贷花样多
八成“套路贷”案件中涉恶
“从案件类型上来看,‘套路贷’的花样着实不少,我们平常所说的很多‘校园贷’‘车贷’‘裸贷’等就都属于‘套路贷’范畴。”绍兴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骆锦勇说。
4月24日,绍兴市中院通报的“套路贷”刑事案件审判情况显示,从去年至今,全市法院共一审受理“套路贷”刑事案件43件252人,其中涉恶35件210人,占到80%。目前,绍兴地区“现金贷”和“车贷”这两类“套路贷”案件受理最多。
2017年底,被害人陶某因资金周转问题犯了难,在朋友推荐下,他向“三禾零用贷公司”申请借款8000元。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竟然是个以“套路贷”为主要作案手段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申请借款之后的陶某,麻烦接踵而至:先是被“放款人”苏某忽悠,写下了一张高达2.4万元的借条,并被迫与等额现金合照“固定证据”;随后“保证金”“手续费”“定位费”等横空出现,最终到卡里的钱只有4760元;而当得知陶某不能按时还款后,苏某等人便上门催收,采用言语威胁等手段胁迫陶某按照虚高的借条进行还款。通过这种方式,姚某等人先后骗取了80余名被害人的钱款,涉案金额人民币87万余元。
4月24日上午,苏某等人恶势力犯罪一案在柯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审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在这个案例中,以“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进行虚假宣传,引诱被害人落入“套路贷”陷阱,就是通常所说的“现金贷”。
骆锦勇介绍,被害人一开始只是借了很少的钱,但在“套路”和威逼利诱下,往往需要承担超过约定利率千倍以上的巨额负债,很多人不得不辍学、卖房偿债。骆锦勇表示,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另外,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千万不要在陷阱中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