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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债务催收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17年6月7日向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本金2500万元,由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陆张法、孙妙琴、陆春利、胡建庆提供全额保证责任担保。该债权目前本金余额为2470.25万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16年11月3日向杭州宏福锦纶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本金3000万元,由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陆张法、孙妙琴提供全额保证责任担保。该债权目前本金余额为3000万元。

  现公告要求借款人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宏福锦纶有限公司及其保证人从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履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债务催收公告 2019-04-26 2 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