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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天平·温州

微播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法官研修班学员到访温州

  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4-26日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培训基地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官研修班。4月23-26日,来自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4个成员国的18名研修班法官学员到访温州,参观访问温州中级法院、平阳法院,并现场进行互动交流。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应邀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官研修班作专题报告。

  温州中院:

  助力规范公安行政罚款案件

  强制执行工作

  日前,温州市中级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温州市公安行政罚款案件强制执行工作规范》。其中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在法定救济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可以自法定救济期限届满之日起催告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催告,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自救济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鹿城法院:

  送法进鞋革行业协会

  为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帮助企业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助力民营企业“两个健康”发展,鹿城区法院开展送法入行业协会活动,主动到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进行调研,重点了解当前鞋革行业用工问题,并对涉及到的劳动争议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瓯海法院:

  三举措推动道交纠纷诉源治理

  瓯海区法院试点“网上数据一体化”工作,从源头减少道交诉讼增量:通过非诉化解线上线下两手抓,让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插上“互联网+”的翅膀;调解工作靠前,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非诉调解工作提供坚实后盾;联合保险协会牵头制定辖区保险理赔标准,创新施行保险代理人制度。

  龙湾法院:

  首创厂房按份额抵押举措

  近日,龙湾区法院、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东办证处、龙湾农商银行三方联动,首创厂房按份额抵押举措,使得陷入融资困境的龙湾某五金厂获得银行授信2000万元,首批贷款资金500万元已注入企业账户,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保全企业有生力量。

  洞头法院:

  异地协作清退

  被侵占司法拍卖房产

  日前,洞头区法院与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通力协作,顺利清退被执行人张某、林某名下的位于武汉市的房产,交付给买受人苏某;同时,将房内非法侵占的3名案外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至此,这起历时11年的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乐清法院: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

  为强化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乐清市法院在各人民法庭组建“法治小分队”,下沉治理重心,同时加大立案阶段释明力度,强化示范诉讼,并联合党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搭建联调平台,实现多元疏纷。2018年收案26541件,同比减少4.3%,收案量8年来首次下降。今年一季度,诉前化解纠纷1056件,同比增加44.1%。

  瑞安法院:

  举办首届法苑论坛

  暨调研成果发布会

  4月19日,瑞安市法院举办首届法苑论坛,并召开《维护金融安全的破产审判路径》新书发布会。本书既有对破产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分析,又有对破产审判机制建设的前瞻性探索,涵盖内容广泛、实务素材鲜活,体现了基层法院在破产审判专业化上的努力成果,旨在为破产审判法官、破产管理人等破产实务工作者提供可借鉴的方法与路径。

  平阳法院:

  推进治安罚款非诉执行机制

  自去年5月联合县公安局出台的《关于治安罚款非诉执行快速办理机制的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平阳县法院大力破解治安罚款执行难题。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可在处罚决定送达90日起,将案卷移送法院预审查。审查后,由法院催促被处罚人缴纳罚款,经催告被处罚人仍未主动缴纳的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执行。目前,该院共审结治安罚款非诉执行案件126件,准执率达100%。

  永嘉法院: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日前,永嘉县法院组织开展涉特殊主体案件、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8人、警车7辆,传唤被执行人12人,对5人进行罚款,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52万元。

  苍南法院:

  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

  近日,苍南县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一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庭审仅用时6分钟。此案是苍南县第一起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整个案件从传唤、调查证据、侦查终结、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全程只用了36个小时。

  文成法院:

  “青春船长”宣讲团进校园

  近日,文成县法院组织法官成立“青春船长”宣讲团,采取“以案释法”进校园形式,在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首名“青春船长”——吴正德法官走进巨屿中学,结合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校园侵权、交通事故侵权、青少年犯罪、扫黑除恶等热点话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泰顺法院:

  联合多部门对失信党员

  和公职人员实施惩戒

  近日,泰顺县法院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委、县发改局及县人力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院动态更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党员与公职人员信息,定期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局提供名单。各相关单位执行或协助执行各类法定惩戒措施,视情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温萱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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